「舜耕學校建築學術研究獎助基金」要點
一、宗 旨:
中華民國學校建築研究學會創辦人蔡保田〈字舜耕〉博士為獎勵研究生致力於學校建築之學術研究,特捐贈獎助基金,並由本會訂定「舜耕學校建築學術研究獎助基金」要點〈以下簡稱本獎助基金〉。
二、申請資格:
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教育、建築或相關研究所,近二年已取得博士或碩士學位之畢業生,其博、碩士論文係撰寫與學校建築有關者。
三、獎助名額:
本獎助基金每年獎助名額為二名。
四、獎助全額:
每名新臺幣捌仟元。
五、申請辦法:
〈一〉申請次數:本獎助基金每年申請一次。
〈二〉申請期限:於每年九月廿日之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式:
由各研究所轉知該所近兩年內撰寫與學校建築有關之博士或碩士畢業生,備妥應繳表件,請各研究所彙整後備文向中華民國學校建築研究學會一次申請。〈中華民國學校建築研究學會會員,可以個人名義逕向本會申請〉
〈四〉申請表件:
1、申請表乙份〈如附件〉,請研究所所長簽章以資證明〈本會會員可免簽〉。
2、博士或碩士學位證書影本乙份。
3、論文乙冊〈存贈本會,不另退還〉。
六、審查程序:
〈一〉由中華民國學校建築研究學會成立之獎助基金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
〈二〉於各研究所將彙整之各申請人表件依規定時問寄達後進行審查。
〈三〉申請件數如超過每年度之獎助名額,由審查委員會擇最優之前二名,核發本獎助基金。
〈四〉經審查錄取者,將另函知於當年度十二月底,中華民國學校建築研究學會年會大會中,公開頒發獎助金。